组织机构代码证遗失如何补办

发布日期:2018-01-23 信息来源: 湖州日报 字体:[ ]

  市民冯先生致电热线:我们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遗失了,请问可以去哪里补办?
     吴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馈:根据国办发〔2016〕5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及浙工商企〔2015〕10号关于全面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在全面实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再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
     对于已成立且尚未进行五证合一的企业,如该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遗失,根据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12月7日发布的《企业登记实务指导意见》,已具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企业来换领“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在原组织机构代码的基础上生成的,生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时准入系统显示企业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应要求企业提交,企业遗失的应按遗失的有关规定处理,在公开发行的、有统一刊号的报刊上声明作废,处理完毕后再在企业原组织机构代码的基础上生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领新的“五证合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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